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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ober 28 走瓦走瓦走瓦走瓦走我一直不说自己是个美女,
因为我的可爱简直可以盖过我的容貌, 最近我又发现,其实我的才能才是真正无人可及。 干嘛要这么夸自己呢,不就是今天心情不太好么。。。 我是个喜欢走路的人。
小学二年级,我坐每天早上6:30的那班386上学,
在这一天,它竟然提前跑掉了, 而我到车站的时候只不过晚了一分钟, 也不知道是公共汽车太守时,还是他们太不靠谱, 总之,为了表示对他们的不信任, 我步行从海淀南路走到了北航。 确切说是小跑过去的,因为我妈骑自行车在那里等我。 后来挨了一顿臭骂,因为我到那的时候已经比预定时间晚了至少半小时。 我妈说我真缺心眼,干嘛不等下一趟。 不过,那让我第一次感觉自己真的很牛比,竟然能走那么远。 大学三年级,我和木头哥哥,我那时的男朋友,
袖口对着袖口,在零下好几度的夜里, 从对外经贸的老豪运,一直走到了鼓楼大街的麦当劳。 一点都不累,也不冷。 后来也和他走过别的路,也和别人走过别的别的路, 却都再没有那么长那么温暖。 其实今天,我又走路来着,一个人。
因为我在345快车上站了一路,腰实在疼的不行了, 所以提前下车,决定把剩下的路走回去。 走路能让我心情变得好一点,至少是在一条从未走过的新路上, 周围都是没有见过的景物,确实腰好多了。 不过今天降温,我穿的少,感觉上下牙一直在得色。 索性,我多走会,没准能大病一场,这样的话, 至少可以证实我并非那么彪悍。 可是我最终发现自己竟然走的是一条死路,他妈的,这是北京么,竟然有通不过去的胡同!! 太失败了,太失败了我。 恩,今天还是有高兴的事发生, 在回来的路上,卖盒饭的可爱小伙子让我从一个偏执狂变成了纯情小女生,真好。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ouer8282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FE1DC88388C15213!1980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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